令人憂鬱的星期一,下班還遇到老闆,面慈心善地要你留下
根據勞基法第24條,若你已經工作超過8小時,或是雙週
記得,打卡下班回家休息,是我們的勞動權益。上班打卡制
台灣勞工值得更好的對待!
#現實世界選擇全力一擊的話就是刑法不是勞基法了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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麗芬小提醒│關於加班費的計算
勞基法第24條原文:
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,或兩週工作超過
(1)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
(2)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
【勞工發聲‧ 綠黨 社會民主黨聯盟 張麗芬!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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